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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底线,誓约 (第1/2页)
在某个位面中,有着这样的一句话。 “与恶龙搏斗的人,应小心自己不要变成恶龙。当你凝视深渊时,深渊也在凝视你。” 这段话听起来很玄,很酷,很宏伟,同时也很模糊,人们只是读着这些凑在一起的词语,感受着扑面而来的中二气息,但是却很少能真正的明白这句话中的含义。 因为这不是一个陈述,而是一个问题......它在问:勇者,和恶龙,到底有什么不同?深渊的内外,是否真的存在区别。 同样的句式也可以更换出千百万种不同的疑惑。 什么是幼稚,什么是成熟? 互相谩骂的双方是否有对错之分? 在野兽眼中,人类是否也是野兽? 用暴力去惩戒罪犯的人,和罪犯又有什么区别? ...... 好吧,这些问题太深刻,也太空洞了,所以让我们把视线回归到哥谭,回归到这个罪恶之都的夜幕之下,回归到许多年前,一个同样被冠以“怪人”称号的家伙......蝙蝠侠。 ...... 所有人都知道,蝙蝠侠不会杀人。 他可能把你的四肢敲碎,可能把你揍成痴呆,可能会把你扔进能被活活肛残废的黑门监狱,可能让你烙下终身残疾痛苦不堪......但是他不会杀人。 你可以认为这是一个秉承着假圣母心的中二偏执狂,当然,你也可以用更加简单的想法去理解他,因为不杀人......是他的底线。因为他想拯救这座城市......虽然这里已经被罪恶填满了,但是他总是认为,只要还有一个人能坚守着所谓的正义,那么这座城市就还有救。 好吧,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看,这是种很扭曲畸形的心理,因为那所谓的正义根本就是一种虚构出来的假象,但是也正是这种心理,让他成为了一个满身罪恶的“英雄”。 对,满身的罪恶,之前就说了,哥谭市是一个被遗弃的城市,这里只有罪恶......这里的所有人都是罪人。蝙蝠侠自然也是。他是一个法外的制裁者,没有警官证,没有逮捕令。他在黑夜之中彰显暴力,他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不被法律容许的,他和所有那些怪人一样,穿着奇装异服,画着看不出面貌的妆容,甚至他比那些怪人更加的奇怪,因为他的那一身服装比任何一个超级罪犯都要炫酷得多。这么说起来,除了不杀人不抢劫之外......他似乎和他所打击的罪犯也并没有什么不同。而他不抢劫是因为他用不着去抢。所以不去杀人,似乎也就成为了唯一能拽着他不堕落下去的那根风筝弦。 是的,他的确可以杀人,他甚至每分每秒都想把那群罪犯一枪蹦了。 但是......之后呢? 杀了下一个? 再下一个? 这里可是哥谭,你如果想要清除罪恶,那么只有一种方法,就是把整个哥谭炸掉......一个人都不要剩。 那不是拯救,而是屠杀。 所以只要蝙蝠侠杀了人,那他就不再是蝙蝠侠了,而是一个没有底线的杀人魔,他是比任何一个罪犯都要可怕的存在...... 所以就在那一夜......整个哥谭所有的超级罪犯都傻眼了。 他们看到那个叫做哈利.奎因的女孩躺在血泊之中,曼妙的身材简直能让任何一个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