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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贺礼 (第1/2页)
送走了李秀生的夫妻,杨志与庞万春这才返回城中,庞万春还有事要做,在城门口与杨志分别。杨志觉得累了,匆匆赶回家中,刚到金水河边上,远远地就看见有几辆马车停在路边,把街道都挤满了。 杨志仔细一看,那几辆马车都是停在他的家门口,不觉愕然。快步走了过去,就见杨戬正在踱步,思考着什么。 “杨兄,你怎么来了?”杨志快步走了过去。 “呵呵,贤弟你终于回来了!”经过那日的事情之后,杨戬对杨志亲了几分,连称呼都变了。 杨志摆摆手,道:“先进屋再说!”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。 “都小心些,若是出了事,咱家拿你们是问!”杨戬说着,一甩手,跟着杨志进入屋中。 杨志停下,道: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 “你乔迁新居,这只是咱家的一点小意思!”杨戬说道,很是大方。 杨志也不客气,毕竟以他的财力物力,不足以支撑两人的计划,还是要靠杨戬资助的。两人进了屋,杨志打水烧了,这才道:“昨夜出了一些事情,高俅派了陆虞侯、富安想要来杀洒家!” “结果如何?”杨戬眼睛一瞪,这个高俅实在是大胆。 杨志哈哈一笑,道:“洒家虽然不才,但在这开封城中,想要轻易杀死洒家的人还不多!陆虞侯被洒家砍断了一根小拇指,富安被割了一只耳朵,洒家便放他们回去了。” 杨戬皱眉,道:“放他们回去?这下糟糕了!” 杨志道:“这个不妨,洒家想高太尉知道实情之后,必然不会再有动作。” 杨戬颇为有些恨铁不成钢,道:“你为何这么糊涂?你打了高衙内,高俅是个睚眦必报之人,如今派人来杀你,你却放走了刺客!” 杨志淡淡一笑,道:“此事若是官家问起,洒家该如何回答?” 杨戬眼睛一亮,他明白杨志的意思了。 虽说李秀生的宅子有过装修,但还是缺少不少东西,杨戬得知杨志在右一厢买了房,因此让人购买了不少家具以及装饰品等等物什,给杨志送来。杨志也不客气,拱手谢过之后,便让杨府中人把物件都搬进家中安置。 除了物什,杨戬还送来了两名侍女,按照杨戬的说法,以后杨志又大事要做,这里外岂能没有人照顾?因此把府中的两名侍女送了过来。这两名侍女面容姣好,都是二八年华。 杨志自然也是笑纳,这屋子里,没有女人不行,总不能让杨志亲自打扫家里的卫生。杨戬除了给杨志送礼,此外,还告诉杨志一件事情,官家明日要出来,要杨志安排好时间。 杨志点头答应,又与杨戬说着事情,不知不觉,已经是响午,杨戬令人买了酒食,两人继续聊着。杨志已经在开封买房定居,接下来就是要发展产业,进行资金的积累,同时,官家那边,杨戬会尽力办事,给杨志一个机会。 而后天,就是一个重要的时机。 “贤弟,你可会蹴鞠?”杨戬问道。 杨志点头,蹴鞠不就是后世的足球?杨志前世求学时,就是学校的主力,擅长前锋。大宋的蹴鞠与后世不同,不过,杨志在容纳了这具身躯的记忆之后,便清楚了。 大宋的蹴鞠比赛模式一般有两种,即筑球与白打。 筑球在大唐时期,就有类似于后世的比赛制度,球门是在两侧,但到了宋代,由于这种对抗剧烈,规则发生了变化:双方在中间竖起一道鞠门,鞠门一般高三丈两尺,宽九尺五寸。鞠门上端扎有彩旗,下面留有门洞,叫做“风流眼”,踢蹴鞠时,双方站在两侧进行蹴鞠,把球踢进风流眼中则赢得一分。在规定时间内,那边得分最高则为最后的胜者。 白打则类似于后世足球比赛休息时,某些人出来进行表演,强调的是个人的能力,除了手之外,其他地方都可以接触球,以此来展现出蹴鞠的花样和技巧性。 在杨志看来,大宋的筑球规则的变更是一种倒退,不过技巧性相对有所提升。虽然蹴鞠的规则不同,但杨志却认为,现在的要求简单的多。 “蹴鞠?这个自然是会的。”杨志说道。 杨戬大喜,道:“你可知道,明日就是齐云社与兰花社对抗?” 杨志摇头,毕竟刚来开封,许多事情还不清楚。 杨戬这才解释了起来,齐云社明日与兰花社进行蹴鞠比赛,官家准备偷偷出来看蹴鞠。看完了蹴鞠,官家准备去矾楼找人,虽然杨戬没有明说,但这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。 杨志一副了解的表情,苗条淑女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