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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、召唤歌唱家! (第1/2页)
【第一项任务:找到林妖妖租住房间,通过林妖妖报名参加《偶像歌手》】 【获得技能:可开启召唤歌唱家功能(需耗费技能点)】 【完成奖励:技能点20;属性点;7】 …… 光明小区。 张正吃饱喝足后,打了个车直接摸了过来。 在小说中,唐剑出道前就是租住在林妖妖的房子里,而林妖妖不仅是个有房有车的小富婆,还是电视台的编导。 唐剑也正是如此,因缘聚会报名参加了林妖妖参与制作的《偶像歌手》,一举成名。 按照常理,这种事在唐剑出门名后,肯定会被大肆曝光,林妖妖的住所也会成为“旅游景点”,无数唐剑的粉丝都会跑来蹲点,以达到和偶像亲近的目的。 然而小说后续并没有描写这类情节。 不知道是作者没考虑到这一点,还是压根就没想过这些问题。 总之这种安保力量并不强大的小区,还能成为明星安稳的住所,也是奇迹。 张正在网上查找房源的时候,看到林妖妖这里还有一间空房招租。 目前唐剑还没成名,剧情还未开启,他得先下手为强了。 小区门口。 纵然张正知道林妖妖家的具体住址,但还是被警卫拦了下来。 不过他来之前已经联系过林妖妖,当下打了电话。 “我还在路上呢!你稍等下,马上到小区门口!” 林妖妖的声音很好听,可以预料到应该是个长相不错的美人。 也不知道唐剑哪里出了问题,放着这样优质的女人,居然只搞暧昧不进攻,令无数读者惋叹。 等了十多分钟,终于有一辆粉红色的野马开到了小区门口。 “是你给我打的电话吗?” 车窗摇下,一张顶着一副太阳镜的精致面孔,出现在张正面前。 “是我!” 张正立即走过来回答道,“我叫张正,您好!” “行,上车吧!” 林妖妖说,“带你上去看看房间。” 张正非常的自来熟,直接坐上了副驾驶,参观着车中内饰,同时问道:“那个……小姐姐,我在网上没有看到价格,您能说一下吗?” “嗨,价格好说!” 林妖妖淡然极了,“在外租房子,得你觉得合适咱们才有的谈,不是吗?而且我也住在这儿,只是赚个水电物业费而已,又不靠这个发财。” “啊!那真是太好了!” 张正笑道,“我刚来这座城市,还没找到工作,希望能找一个便宜点的房子。” “你还没有工作啊!” 林妖妖随口问道,“你学什么专业的?想找个什么工作?” “我是学音乐的!” 张正随口就来,“想在附近的酒吧找个驻唱的工作。” “哦?” 林妖妖顿时来了兴趣,“你学音乐的啊?那给我唱一首怎么样?我听听你的实力,说不定可以帮你介绍介绍。” “呃,好吧!” 张正装作腼腆的样子,但在来之前,他就有所准备,在APP内召唤了一级歌唱家。 这项召唤,直接耗费了他200技能点,也就说第一个任务,就把技能点花光了,至于后面能不能赚回来,那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