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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1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(第2/3页)
虏不多,可缴获的牲畜挺多啊,牛马两万余啊。 说到底,还是程咬金这支人马,是孤军深入,两千轻骑,带三千骑马步兵,行军虽然速度挺快,可打起仗来,还是不可能都当骑兵用。更何况,这入吐谷浑后,本就气候恶劣的多,这边地势又高,行军打仗都受不小影响。 “文郁啊,你就是太容易满足。”老程批评他。 “知足常乐啊,老程啊,你知道你最近为什么脸长这么多折子吗,知道你为何近年总不开心吗?就因为你小子不知足,整天跟这个比,那个攀的,总想要追叔宝斗茂公的,可咱们用不着比这个,比来比去反让自己不开心。你见叔宝娶了博陵崔氏女,你也要赶着娶个清河崔氏女,你见人家叔宝的儿子三郎出息,也对自己儿子苛刻,你见叔宝拜相挂帅,总也想着要独领一军,哎,过了。” 刘兰成在隋朝时曾经中过明经,因此他家庭其实还可以,是地方小豪强出身,跟程咬金秦琼家世差不多,也就差了一点点。隋末时,世道不好,明经出身的刘兰成也就只能委屈在鄱阳郡做了个书佐,后来还被迫回了老家北海郡。 回北海老家避乱的刘兰成,却又遇到綦公顺带着三万人马围城,外城很快攻破,内城也眼看要失守,偏偏这个时候城中还粮草将尽,可以说这是极其危险的。 刘兰成是个读书人,还中过科举明经,在鄱阳郡也担任过高级吏员,虽说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,但关键时候,也确实展示了过人胆识。他主动找到郡中官员们,提出了守城退敌之法。 他的退敌之法也简单,说现在北海城破在旦夕,我观贼军十分懈怠轻敌,我愿意募城中骁勇子弟,出城夜袭。 这种时候,还敢出城,也确实是个狠人,城中的官员们也没法了,死马当活马医吧,召集城中豪强大贾,凑了一笔钱给刘兰城,好歹刘兰成也是属于官吏士人阶层的,是自己人,可以一试。 刘兰成颁下重赏,还真就募集了一匹勇士,瞅准机会,带着百来号小青年就嗷嗷叫的杀了出去,那綦公顺哪料到这时还有人敢杀出城来啊,轻敌大意下吃亏不小,被刘兰成冲进了他的大营,直冲他的中军。 綦公顺虽说率领三万大军,其实也就是三万饥饿的流民,其中有部份较精锐的老贼,其余的也就是充个人数壮个声势,被直接杀入中军,綦公顺慌乱不已,光脚不怕穿鞋的,流贼也怕不要命的。 贼营一乱,北海城中的那些官吏们一见有机会,于是也纷纷杀出城去,这个时候也是被逼急了,再不能退敌,那大家一起玩完,于是有钱的官吏地主豪强士人商贾出钱,没钱的百姓们就出人出力,一起拼了。 綦公顺狼狈而逃,三万人马一时溃散,北海转危为安。 刘兰成自然也就受到英雄般的待遇,北海太守直接就提拔他做了北海乡兵的军官,统领北海乡兵六营中的一营。 本来到这里,刘兰成也算功成名就了,可问题是,当时北海郡的宋姓书佐却妒忌了,贼人围城时大家同在一条船上,可现在贼退了,他妒忌刘兰成了,大家都是考过明经的读书人,都是做吏的,凭什么你个鄱阳郡跑路的吏头,却要来我北海郡地盘上抢饭碗? 这家伙是北海郡的书佐,虽说是个小吏,但历来官吏分流,官是流官,吏反而往往是地方豪强垄断,这种地头蛇在地方上影响很大,他就找北海的官员、豪强们总说刘兰成的坏话,说现在姓刘的深得众心,将来肯定为我不利,不如杀之。 这理由很牵强,但在隋末这种动乱时局下,刘兰成一个外来者,当然难以被北海这群官吏豪强们接纳,他们才是利益一体。 虽然太守没有杀刘兰成,但也确实觉得把郡中六分之一的兵力交给刘兰成这个外人,不太合适,于是后来便夺了刘兰成的兵权,交给宋书佐来统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