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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我全都要! (第2/2页)
五天前的那则消息,有点犹豫要不要报名。 新生演讲比赛,也是学院演讲队选拔。 他倒不是看重演讲队,他看重的是进入演讲队后能参加的两个很重要的比赛: 汉语口语大赛和中华经典诵读大赛。 以及搭上指导老师吴良,让他带自己参加教师师范技能大赛的机会。 这三个比赛,对于曹修言保研,有着很重要的作用。 他并不打算入学生会,但是这个机会他想把握住。 他对自己演讲的能力还是有些自信的,上一世他就进了演讲队,受老队长喜爱,教了他不少演讲和朗诵的技巧。 同时,他还有一个bug:他知道这几年比赛的题目。 无论是演讲赛的题目,还是口语大赛以及经典诵读大赛的题目,他都知道。 上一世,他参加了演讲队,但是没有获得参加这两个比赛的资格,却以陪练的方式见证了这两个比赛。 重生者嘛,如果真的一点挂没有,那就真的乐色了。 他突然想起来,上一世迟茜也是参加了这个比赛。没准以后还能在比赛上遇到她。 好像还有一个…… 罗婕。 曹修言一想到四年后她站在讲台上用温柔的声音答辩的样子,就有些怦然心动。 真该是岁月静好啊。 曹修言喜欢长头发的女孩,但偏偏罗婕的短发模样,他爱了。 其实罗婕真要说起来,算不上惊艳。但是四年后,她身上那股子灵气,太让曹修言着迷了。 当时大一的时候罗婕跟他的关系还不错,怎么就后来失去联系了呢? 曹修言后悔不已。 真要打个俗套的比方,迟茜是曹修言心口朱砂痣,罗婕就是曹修言心底白月光。 一朵红玫瑰,娇艳欲滴;一朵白玫瑰,含苞待放。 罗婕……迟茜…… 曹修言皱起了眉。 他和迟茜只剩下一层窗户纸了,只要轻轻一捅,就能捅破。 但是……他暂时不想捅破。也说不清到底为什么,只是不想就这么快和迟茜确定关系? 难道是因为罗婕?还是上一世某个前女友? 曹修言搞不清楚。 按理说迟茜是上一世他的一个执念,迟茜能喜欢他,他应该很快和她就确定关系才对。难道是因为…… 上钩太快,没有成就感? 你好歹矜持点儿啊。 其实曹修言一直搞不清楚上一世他和迟茜到底什么关系。 说是备胎或者舔狗吧,那肯定不是。曹修言又没对她死心塌地,也没做过什么舔她的行为,只是在自己寂寞或者她寂寞的时候约出来吃个饭玩一玩。 “泡”友? 更不可能,曹修言和她也没摇晃过酒店的床,何谈“泡”友?何况曹修言女朋友没断过,不缺迟茜这么一个炮架子。 曹修言想了半天,想到后世一个稍微沾点关系的名词: 长期素“泡”友。 平时约会,去酒店也是只睡觉。不发生肉体关系,精神偶尔出轨。 反正重生了,什么滋味都得尝一尝。 红玫瑰白玫瑰的,我全都要。 可是开学一个月了,好像还没有跟罗婕产生接触啊…… 那就这次演讲比赛了。 曹修言更坚定了参赛的决心。 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发送到了演讲队的邮箱,参加这次比赛。这次参赛,不仅是为了罗婕,也是为了增加保研的几率。 搏一搏,赢了单车变摩托会所睡嫩模,输了…… 好像也没什么损失。 一个比赛而已,输了又不会死人,拿不到名次就拿不到呗,又不是指着这两个比赛获得保研名额。 就算保不上研,大不了考研—— 四年后的考研题目,自己可是知道的。 曹修言放下手机,冲着卫生间喊了一句: “许慎!你是不是在里面开冲了?洗个澡都能洗出欲望,你也太骚了吧?不放个毛片助兴吗?” “滚!”许慎隔着门,朝着曹修言怒吼。 这就是,该死的青春。 …… 而在迟茜楼下的一个寝室里,一个女孩穿着卡通睡衣,手里拿着一根胡萝卜,双脚踩在了椅子上,双臂抱着膝盖,整个人蜷成一个球。 咯吱咯吱。咯吱咯吱。 女孩啃着胡萝卜,每一口都不大,但却因为嘴巴太小的原因,两颊鼓鼓的。 “最喜欢还是啃胡萝卜了……为什么没有人跟我一样喜欢生吃胡萝卜呢?” 女孩自言自语,盯着电脑屏幕,似乎在犹豫什么决定。 “要不就试试吧。” 女孩把双脚从椅子上放下来,手指在键盘上敲击了一阵,点了屏幕上的“发送邮件”,又舒服地把自己蜷成了一个球,心满意足地啃了一口胡萝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