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第四十七章 火 (第1/1页)
「怎么可能?」 镇魂杖一端仍然被姬轩握在掌心。 此时他与邱婆之间极近。 原本只需要向前再进一步,就可以将这老妪打昏过去。 但就是那么小小的一步。 在他的眼中却被无限地放大。 一只枯槁、扭曲的手。 正紧紧地攥住镇魂杖的另一端。 掌心与长杖接触的地方正冒出一阵白烟,一点点黑色浓稠的液体,正从手指缝里低落到地上。 活尸是邪祟。 是握不住镇魂杖这种鬼师传承的秘宝的。 所以结局显而易见。 这具活尸突然出现在两人之间。 然后被长杖捅了个对穿。 「但是……为什么?」 …… 「邱瑾,你已入道宫十余载。 通学降妖除魔之法。 现本座这里有一门径,可允你入监天司为官。 你可愿意? 这可是一次机会,本座先提醒你。 若是你能加入监天司,你的道侣也能过得比现在更好。 本座知道她前些天被流月那边赶了出来。 现在也正是窘困的时候。」 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想那么多。 拜入道宫原本就是为了能出人头地。 为了可以在结束道宫的十五年修行之后能有一个好的出路。 倾尽全力。 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刻。 而且…… 在这里也遇见了那个可以相伴一生的人。 所以面对师尊给出来的机会,就欣然接受了。 不是所有人都能继续深造修炼。 作为一个‘寻常的百姓’,这种修为已经足够在世间大部分地方混上一口饭吃。 「哦?你居然想要回家乡去。 本座不认为这是一个好决定。 那地方偏远,要想爬上来可是千难万难。 若是你想要站得更高,有更多的机会,本座可以推荐你在开蔺郡的监天司任职。 …… 无论如何都想回去? 呵。 罢了。 本座也不多劝你,既然是本座的徒弟,定然是有什么计较的吧。 若是能在你的家乡达成你心中抱负,本座也欣慰。」 因为那是自己的根。 是一切开始的地方。 家乡虽然地处偏远,但何尝不是一次机会? 在开蔺郡虽说有师尊照拂,但师尊不止一个徒弟,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得到。 与其在开蔺郡这么不上不下地等到机会。 倒不如回去。 成为鹤立鸡群的那个人。 毕竟。 「那些最后成名的大人物,也有颇多是边陲出身。 他们能做到的事情,为什么不能发生在自己身上? 总有一天,自己会再度来到这里。 不。 不仅仅如此。 这里也只是自己路上的阶梯。 自己将会走得更远,甚至是——到达燕宁!」 直到最后一刻,才回想起来当初的愿望总是那么远大——且自负。 回到这里的时候,的确是作为道宫的人才得到了优待。 但这里的一切都和想象中的不一样。 安逸。 实在是太安逸了。 同僚们每天的日常无非是喝酒吃肉。 这种小地方也没有几个像样的案子,虽说作为监天司的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正确。 「但是长此以往下去,又该如何出人头地? 妻,事已至此,或许我们应该想一条后路了。 但那终究是最终手段。 如今的司幽待我不薄。 可断然不能做出那等背 (本章未完,请翻页) 信弃义之举。」 花了三年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