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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节 喜欢师兄的道理 (第3/4页)
当回事。 真正确定的明白魏秋叶是真的喜欢自己,其实是在魏秋叶突然打电话说她要来西京市工作的时候,但那时候,孟昭已经成家立业。 至于魏秋叶为什么喜欢自己,孟昭一直都不明白,感情这种事情,他说不清,恐怕也没人说得清。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,他身材稍高,但这身高放在西北,也不显得特别,跟南方的同学比也许高半个头一个头,可在西北地区只是普通身高。他长得也不帅,方形的国字脸,只能说是五官端正,唯一算是加分的,也许就是比较白净。学习成绩马马虎虎,考不上一流大学,靠上警校也是刚够分数,在西京市这个大学众多,考大学相对容易的城市,他算不上出色,换做一些大学数量少的地区,他甚至不可能靠上大学。 一切的一切都告诉孟昭,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生,找不到丝毫能吸引魏秋叶这种漂亮女孩,至少是将她吸引的不顾一切放弃首都来西北地区的道理。 这个道理,也许只有魏秋叶自己知道,或许连她也不知道。 她也无数次问过自己,为什么喜欢这个木讷的师兄,但也始终没有搞明白。 也许是最让她难以忘怀的那些瞬间。她跟师兄相识,是因为学校辩论队。她从小就是一个喜欢抬杠的女孩子,这大概是文化使然,首都人都这样。所以她上大学后,参加的第一个社团就是辩论队。 辩论是需要极强的逻辑能力为基础的,警校恰好是一个推崇逻辑能力的学校,因此警校的辩论队一项很受重视,实力也颇强。只是首都作为国家的心脏,藏龙卧虎之地,高手实在是太多了。若论一流的人才,平心而论,并不在警校,因此警校辩论队尽管一直是强队,可却从没有拿过冠军,甚至很难挤入一流行列。那些超一流大学,虽然未必有警校这么崇尚逻辑,但他们的学生实在是优秀,总是能力压警校一头。 但就在那一年,警校辩论队超常发挥,一路过关斩将,竟然闯入了决赛,甚至爆冷击败了首都大学哲学系辩论队,这个十年有九年称霸首都辩论界的霸主,夺取了校史上第一次,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冠军,除此之外,校史上甚至连任何奖牌都没有得到过。 就是这一次比赛,魏秋叶深深被师兄迷住了,当时魏秋叶只是一个辅助人员,会帮着做一些辅助工作,比如分析对手的弱点,一起探讨辩题,但还没有上台比赛的资格,而孟昭当时则是队中的主力。 孟昭其实也没有什么比别人特别强的地方,论逻辑,到了一流强队手里,谁都不会差,哲学系的逻辑能力甚至公认力压其他专业学生一头。孟昭也讲逻辑,但他会谈情怀,在这个人人羞于谈理想,世俗道理心灵鸡汤大行其道的时代,孟昭就显得很特别了,他可以用逻辑性的语言大谈特谈真善美,从而将对手逼入道德上的下风。 但他并不是只是嘴上说说,而是富有激情,慷慨激昂,逻辑严密再说。每当孟昭在台上激情彭拜的讲述人类的美好道德时,有的人说他矫情,有的人说他虚伪,可魏秋叶偏偏觉得可爱极了。只是一开始,赞美从她嘴里出来的时候,就变成了对那句“师兄你满口仁义道德的样子真是太不要脸了”。 是的,很多人都说孟昭不要脸,别人是辩论,讲的主要是逻辑和道理,你却谈道德,这很容易让对手陷入道德上的困境,赢你似乎是缺德,因此很多人都说他不要脸。可魏秋叶并不是嘲讽他,而是真心在夸赞他。但那次夸赞,却让孟昭很不高兴。因为孟昭是认真的。 认真,这也是魏秋叶喜欢的地方,当孟昭大讲真善美的时候,别人可以有各种否定,但孟昭自己却十分认真,他是真的认为那些道理是正确的,因此他不但在比赛中情绪激昂,即便比赛结束往往还会谈兴浓厚。 可是比赛,何必认真。尤其是辩论赛,随机抽取的辩题,就更没有认真的必要。因为所有的道理往往都很不讲道理,怎么说都有道理。同样的武断,领导就是见微知著,窥一斑而见全豹,下属就是坐井观天,没有远见;同一片叶子,智者可以一叶知秋,愚者只能一叶障目;同样的爱情,夫妻本是同林鸟,你可以批评大难来时各自飞,无情,相濡以沫不离不弃,你同样可以批评,不如相忘于江湖,何必。 这一切道理,没有对错,没有是非,往往只是观察的角度和位置不同而已,辩论的时候,往往就是这样,从不同的角度各自都可能有理,胜负往往只关乎各自的水平和发挥。比赛结束后,很少有人当真。 但孟昭是很认真的,他甚至会为了自己的道理跟别人在赛后打架。 这种认真,魏秋叶也觉得很可爱。 至于其他点点滴滴,诸如孟昭喜欢打篮球、踢足球,在赛场上挥汗如雨,从不放弃,比如他喜欢笑,笑的时候十分真诚,从不做作,一笑大板牙都能露出来,这一切都很可爱。 可是这种可